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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教学观摩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15】  点击数:【

组织观摩教学是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发挥优秀教师的辐射与带动作用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对教学理论方法进行研究探讨的有效方式。为了加强对教学的管理,了解和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切磋,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观摩及相互听课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观摩教学工作作为部门日常教学工作内容,在每学年第一周或第二周做出计划、认真研究和落实每学期观摩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方法。每学期组织观摩教学1-2次。

二、观摩教学的目的在于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教研室的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教研室负责人要做好组织工作。

三、观摩教学课的时间、地点尽量选在被观摩教师的随堂课上进行。

四、教研室相关教师要认真听课,课后组织主讲教师和听课教师对观摩教学进行认真研讨、评议和总结,取人之长补已之短,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手段,探索教学的新经验,提高教学技能,促进本学科组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有关观摩课的各种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社会科学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101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