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教研室工作的正常运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以及日常工作的交流与管理,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教研室会议制度如下:
一、教研室实行每周一次例会制度,一般例会安排在周三下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教研室可在其他时间择期例会。
二、每次会议的议题要书面或口头通知与会的全体人员,发言的教师要做好准备。
三、教研室例会主要内容:
(一)学校或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布置的工作或任务安排落实,上级文件或有关精神的传达等。
(二)对一周教学和日常工作的总结和交流,对近期教研室工作的安排。
(三)政治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包括最新的党的方针政策、中央的各种决定和各类有关会议精神。
(四)形势政策学习教育。
(五)学术问题和教学问题研讨。
(六)其它事宜。
四、教研室例会须有相应的会议记录。
五、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坚持例会制度的执行。
六、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组织教研室例会。对未经教研室主任批准,不参加教研室例会的教师由教研室主任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按旷工对待。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2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