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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在学院统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处理好学院的日常事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热心为教学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院领导制定和修订本部门教学计划,并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院领导制定好每学期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课计划,并根据计划对各位教师教学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协助院领导完成学校教务处下达的各种教学、教务管理事宜。

四、协助院领导根据部门的教学计划,于每学期期末安排好下学期教学计划。

五、负责院一级教学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六、负责每学期期末考试、开学补考安排。

七、做好课程调整、变动后的记载工作。根据教务处的调课、停课通知,及时通知有关教师。

八、完成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10月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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